人道 博爱 奉献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和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见面和交流。在这里,我首先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各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以及我们的工作所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做一个简要介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开展人道主义工作,为改善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同时,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自然灾害频发、社会矛盾复杂,又对人道事业发展和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这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红十字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红十字会的定位
《意见》明确肯定,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二、关于红十字会的作用
《意见》明确提出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以及开展民间外交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三、关于红十字会的改革创新
《意见》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强调通过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组织执行能力等措施,探索建立" 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要求各级红十字会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要求将红十字会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信息化手段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三是全面建立综合性监督体系,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同时要求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察、审计,要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关于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
《意见》从五个方面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一是应急救援,强调要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备灾工作,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专业救援队伍,依法保障红十字会组织社会力量执行国内国际应急救援任务;二是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相关培训;三是支持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四是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国际人道援助和港澳台交流合作,强调要将红十字会的对外人道援助工作纳入国家对外援助整体部署,并加强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以及台湾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五、关于红十字会的组织队伍建设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组织建设,强调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建设,在乡村、街道、社区、学校等积极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二是法人治理结构,强调要优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提高执行委员会的执行力,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决策和监督职能;三是人才队伍职业化,强调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充实红十字会管理队伍,通过招聘项目人员等方式充实专业人才队伍;四是志愿者队伍,强调要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
六、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意见》强调要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在法制环境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办会,依法履责,同时要推动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的违法行为。
七、关于红十字会的资金管理
《意见》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红十字会应将财政拨款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分开管理,对于使用捐赠资金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但要严格限制列支额度和使用范围;二是各级政府要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建立并完善政府向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推动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女士们,先生们,《意见》是新时期发展红十字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定位、法定职责以及未来的改革方向和保障措施都做了重要的阐述。围绕贯彻落实《意见》,中国红十字会将秉承人道使命,依托自身覆盖面广、动员力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优势,广泛参与到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全面建设和发展中去,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红十字会开展活动的合法性来源于"三重赋权"。一是国家赋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中国各级红十字会是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履行国内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并对其进行监督;二是社会公众的赋权。根据民事委托或公益信托的法律原则,接受捐赠人、红十字会员等社会公众的委托赋权,履行人道主义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赋权。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规定,履行国际人道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在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中国红十字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成员职责,享有成员权利。
面对未来,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有改革才能应对我们所面临的种种挑战,只有改革才能适应未来人道工作的需要。我想介绍一下我们未来一个时期贯彻落实《意见》和深化改革的三个重点:
第一,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这是我们努力的重要方向。体制机制创新主要涵盖三个方面:一是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切实发挥好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重点是从法律、规划、政策、投入等多方面,争取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人道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并接受政府的监督;二是形成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媒体和公众参与的合作伙伴关系。重点是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相应的公开透明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促进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三是着力改善红会系统内部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重点是形成民主决策机制、高效的执行机制和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以及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品牌管理、完善会员和志愿者制度、加强职业化人才建设和建立起严格的项目管理和款物管理制度等。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载体是综合改革。包括:一是加强战略研究和顶层设计。我们借助专家力量,启动了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并希望全面梳理和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划、政策和制度,对未来一个时期红十字会工作的定位、职责、体制、品牌、人才、投入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和保障。二是主动参与国家的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试点,并纳入到国家"十二五"时期重点领域改革规划(2011-2015年)和国务院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中。三是围绕管理体制、治理结构、人才保障、监督体系等重点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先导性的改革研讨和实践。这将有力推动红十字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并为中国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形成探索和示范。
第二,突出重点,切实做精做强核心业务。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核心业务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和国际人道援助合作与港澳台交流。
对于中国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红十字会法》有专门的表述,在国务院《意见》中对此进一步细化和明晰。这些核心业务大都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是红十字会作为一个人道组织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我们将围绕这些法定的核心业务,更加突出重点,进一步做精、做实、做强。
第三,加强职业化和信息化,全面提升红十字会的工作水平。人才和信息是一项事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未来一个时期红十字会的改革与发展,将以职业化和信息化作为战略举措。在职业化方面,我们已经启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选聘项目工作人员、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广泛建立专家智库、扩大国际交流等多个方面稳步推进。在信息化方面, 我们将围绕建立综合信息集成、决策支持、综合业务应用、信息服务与发布等四个平台,筹划和推进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全面提升红十字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