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 博爱 奉献
6月11日,振兴区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振兴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王耀通,丹东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李晓丹,振兴区政府副区长隋震宁出席会议。
会议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区红十字会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审议通过了《振兴区红十字会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第二届理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选举隋震宁为振兴区红十字会会长,王欢为振兴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郭红梅为监事会监事长。
王耀通代表区委、区政府在开幕式上讲话,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区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致以诚挚问候。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发展。全区红十字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全区振兴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全区各级红十字会和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所联系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二是要践行人道使命,扎实做好“三救”、“三献”工作,当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守护者”、困难群众的“暖心人”;三是要聚焦中心任务,服务振兴发展,积极融入应急管理体系,彰显新作为新担当;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深化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尽责,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支持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李晓丹代表丹东市红十字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振兴区红十字会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她强调,振兴区红十字会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为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更大力量。
闭幕式上,副区长、新任区红十字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隋震宁表示,区红十字会成员要在充分认识红十字事业重要意义上,提高站位、凝聚合力;在打造红十字事业“振兴”品牌上,守正创新、持续发力;在保障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上,统筹协调、坚实有力,确保我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