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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办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11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省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兴国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及如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措施等,并回答了记者有关问题。
    《意见》的出台,是新时期发展我省红十字事业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对红十字事业在组织领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和准确定位。《意见》解答了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省各级红十字会如何结合省情依法科学界定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改革内部治理结构、创新人事制度等一系列红十字事业现阶段的战略性问题。为此,省红十字会将举办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本次新闻发布会就是省红十字会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活动之一。省红十字会还将组织集中宣讲、培训、报告会、座谈会、网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通过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心,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我省红十字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
    副会长王兴国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辽宁电视台记者:郭美美事件影响下的红十字会将如何提高公信力?
   王兴国:关于网络事件以后的公信力提升,第一,要进一步把“三重赋权”授予红十字会的职责做好;第二,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的宣传,扩大社会的认知和理解;第三,要把红十字会的治理结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全面建立起来。
    华商晨报:公开透明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王兴国:关于公开透明的四个主要措施:第一,推进信息化;第二,严格地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第三,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四,建立全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让公众了解中国红十字会阶段性的工作。
    新华社:红十字会的政府购买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王兴国:红十字会的团队分三层,第一层是在编人员,即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第二层是聘用人员;第三层是志愿者。要把核心在编人员真正职业化,然后形成一个非常强的以中青年骨干为主导的聘用人员队伍,还要有非常强大的志愿者队伍。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都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包括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是对生命的关爱和保护,还有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都是属于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的内容。
时代商报:你们在应急救援救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兴国:省红十字会积极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 完善各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建有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
 为了服务十二运,我们开展了“迎全运——红十字在行动”系列活动。比如,对应急救护师资骨干和赛会志愿者进行了培训,对司乘人员和医疗救护站的红十字志愿者进行了急救员培训,他们在服务全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来,省红十字会已免费向社会发放《大众紧急避险手册》40万册,累计培训救护师资1000余人,救护员近10万人,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人数达到100万人次。
 大力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我省红十字会本级有3支医疗救援队和2支红十字志愿者紧急救援队,有的救援队在芦山地震、8·16水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各市已组建赈济、医疗、心理、大众卫生、供水、搜救、水上、通讯救援等八大类应急救援队41支,队员总数1400多人。
    加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与管理力度。省红十字会建有备灾中心,存有帐篷、棉被、毛毯等各种救灾救助物资,各市红十字会建有备灾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