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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红十字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

按照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丹东市红十字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现公告如下:

一、接受物资捐赠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物资清单:

1、防护类用品

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

2、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医用酒精、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3、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说 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捐赠人需提供物资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联系电话:0415-2131582

传   真:0415-2146133

联系人:李晓丹 18841557772

 

 

二、接收捐款

1、银行汇款

丹东市红十字会的捐赠账户信息:

户名:丹东市红十字会

账号:75700188000008142

开户行:光大银行丹东分行

请写明捐赠用途(如:为肺炎疫情防控捐款)和捐赠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捐赠收据可到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2、现场捐赠

到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进行捐赠。

市红十字会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政府办公楼19楼1907室)

联系电话:0415-2131582

传   真:0415-2146133

联系人:李晓丹 18841557772

3、扫码捐赠

支持龙支付、银联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

注意事项:

1、如是定向捐赠,请在备注中注明捐赠用途,没有标注用途的,我们将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2、如需要开具捐赠票据、荣誉证书的,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需票据”,注明捐赠人、企业信息、联系方式。

3、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李晓丹 0415-2131582

 三、捐赠款物管理

市红十字会将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中红办字〔2020〕6号)规定,认真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