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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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红十字帮助一老人完成遗体捐献夙愿

 

7月8日早6.30分,丹东市红十字会领导及工作人员和大连医科大学遗体捐赠中心负责人迎着蒙蒙细雨来到丹东市殡仪馆,为77岁老人王瑞春送行,同时为他的家人送去了遗体捐献荣誉证书和慰问金。遵照生前遗愿,老人遗体将无偿捐献给大连医科大学,用于医学教育与科研事业的发展。

王瑞春生前为丹东东齐集团高级工程师,曾在3年前就表现出了强烈的捐献遗体的意愿,并经常跟随红十字会志愿者一起到街头向市民宣传捐献遗体的意义。2012年7月5日,在征得家人的同意后,老人签下了遗体捐献志愿书。然而老人一直担心他走后老伴和自己惟一的女儿不忍捐献遗体,于是他多次拿着遗体捐献志愿书到弟弟家里,希望走后由弟弟帮他完成这个夙愿,把捐献遗体的工作进行到底,并一再叮嘱老伴和女儿千万不要阻拦。

丹东市红十字会自开展遗体器官捐献以来,已经有45名志愿者进行了登记公证,市红十字会先后帮助2名志愿者实现了捐献眼组织和捐献遗体的愿望。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提升我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丹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