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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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赠种类

 

  目前常被用来移植的器官主要有:肾脏、肝脏、肺、心脏、胰腺和小肠。常做的多器官联合移植有:肝肾联合移植、胰肾联合移植、心肺联合移植。因为一些病患往往由于一个器官功能衰竭,经年无法得到及时治疗而使其他器官也受拖累。器官从捐献人体内被取出后,必须在几个小时之内尽快移植到接受者体内并恢复血液的供应,而不能保存太长的时间。有些器官是从已经死亡的捐献人体内得到的,而有些是从身体状况正常的捐献人体内获得的部分器官,例如一个肾脏、部分的肝脏、部分的胰腺或肺脏、小肠。捐献人在捐出部分器官后过着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当然,目前在我国由于法律的限制,活体器官移植仅限于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中进行。您要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信息,请移步至《器官移植条例》。

 

  遍布全国的省市级器官获取组织(organprocurementorganization,OPO)负责协调器官捐赠的事宜。OPO负责评估潜在的供者,与捐献人的家属商讨捐赠的问题,安排获取器官的外科手术以及器官的转运。器官会由器官捐献委员会(organdonationcommiti,ODC)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最合适的接受者,以期能够发挥******的作用,收到最好的效果。   

捐献的形式主要有:

  

  一、 活体器官、组织的捐献   

  虽然大多数尸体器官以及组织的捐献是在捐赠人死亡后进行的,但有些组织或器官是可以在捐赠人存活的情况下进行的。首次成功地活体间器官移植是在1954年美国完成的,双胞胎兄弟中的一个捐赠了自己的一个肾脏给了他的兄弟。由于器官移植技术发展导致的对供体日益增长的需求,活体间器官移植与尸体器官移植一样获得了飞速发展。但我国的法律规定,活体器官移植仅限于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中进行。   

 

  二、 脑死亡后的捐献   

  部分用于移植的供体来自于事故、心脑血管意外导致的脑死亡人群。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部功能的完全丧失,不再有血液或氧气输送到脑部,用任何方式都无法使大脑恢复一点点功能。器官在功能完好的情况下经过外科操作从体内移出,器官移出后,切口被妥善缝合,器官移出所造成的空腔被充填物代替以保持遗体外观的完好。捐献人的遗容也被精心整理以供亲属追思瞻仰。  

 

  三、 心脏死亡后的捐献DonationAfterCardiacDeath(DCD)   

  有些患者虽然存在持久的脑创伤,但根据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不能确切的判定病患已经脑死亡。在这些病例中,当撤除生命支持系统后,患者的循环及呼吸功能将会完全停止,而患者用于心跳的停止而迅速死亡。心脏死亡的捐献只有在患者或家属明确表示撤除生命支持治疗后才能进行。而撤出治疗的决定不能与器官捐献有一点瓜葛。

  

  四、 遗体捐献   

  想要将遗体全部捐出以用来进行医学研究的捐赠人应该与各医学院校联系。医学院校需要遗体用来教医学生们学习解剖学知识,同时还可以利用遗体作为研究工具了解疾病的进展过程。由于遗体完成上述所说目的一般要求组织与器官的完整,所以此时就不能选择器官捐赠了。当然,您可以告知您的家人,器官捐赠是******的,但如果在评估时发现您的器官已由于医学原因不适合捐赠,您的家人将会根据您的遗愿捐赠您的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