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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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红十字会注重关爱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

    2014年9月,一场疾病夺走了小梁年仅4岁的生命。噩耗传来,举家悲恸。经深思熟虑,小梁的父亲决定捐献儿子的器官和遗体,让儿子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得以延续,这种大爱值得我们颂扬。
    2015年春节将至,为了体现对人体器官捐献者贫困家庭的关怀,更好的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会领导要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为捐献者家属送去红十字会的关爱与慰问,并在随后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中深入捐献者的家中,为家属送去慰问品和新春的祝福。
   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60余人签署了遗体(眼组织)捐献自愿书,4人次成功实现遗体捐献,2人次成功实现眼组织捐献。今后我会还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器官捐献,加入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拯救更多的生命。